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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警方辟谣“小孩器官被掏” 谣言已被澄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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xinwen.mobi 发表于 2025-11-18 03:50:04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湖北警方辟谣“小孩器官被掏”,造谣者被处罚
微信群里的谣言像野火一样蔓延,而真相却在穿鞋准备出门。

“汉川小孩失踪被挖器官”——近日,这则骇人听闻的消息在网络上迅速传播,引发了公众的恐慌和关注。

然而,湖北警方经过全面核查后确认,这完全是一则凭空捏造的谣言。

01 谣言起源
这则网络谣言的源头,始于一次个人的丰富想象。

2025年11月2日,61岁的余某某在他经营的快递网点中,帮助他人调取了找人的相关监控。

当日下午,他看到有警察在小区走访,便将这两件毫不相关的事情串联起来,产生了联想。

余某某随后在一个拥有500名成员的“居民群”中发布了这一不实信息,导致谣言开始流传。

02 谣言发酵
余某某之前曾担任过网格员,但在离职后,他未按规定退出相关工作账号。

发布不实信息时,他冒用了担任网格员时的企业微信账号,这一行为误导了群内网友,使他们认定其有官方背景,从而加速了谣言的传播。

部分网友在未经证实的情况下转发该信息,更有极个别网友为博取眼球,添油加醋、恶意杜撰了所谓“器官被掏”、“轮奸致死”、“城隍有人贩子”等细节,进一步扩大了谣言的传播范围,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。

03 警方处置
汉川警方对此谣言高度重视,并迅速开展了全面核查。

目前,违法行为人余某某已被治安处罚。

多名造谣滋事的网友被依法训诫并写下悔过书,被责令在相关微信群内发布澄清事实的情况说明。

警方提醒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第(一)项规定,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,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
如果情节严重,还可能涉嫌编造、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,面临刑事处罚。

04 类似谣言案例
类似“小孩器官被掏”这样的谣言并非个例。

2025年11月13日,公安部网安局通报,一名36岁女子林某为吸粉引流,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“穆阳等地出现人贩子买卖儿童器官”的谣言信息,造成当地居民恐慌。

目前,林某已被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处罚。

今年年初,一则“5岁儿子在双语幼儿园附近被拐”的消息在互联网平台大量传播。

经核实,该信息为虚假内容,且信息内所留电话为诈骗电话。

个别网民为博取眼球,以“转发一次得到200元红包为噱头”在社交群组内传播,造成虚假信息扩散,产生社会恐慌。

这些网民也已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。

当被问及如何识别谣言时,一位警方人员指出:“核实信息源是第一步,官方发布的信息可以通过多个渠道交叉验证。而谣言往往只有一个模糊的‘据说’、‘听说’。”

在信息爆炸的时代,我们每个人都是网络环境的守护者。

让理性先行,让真相跑赢谣言,共同守护我们清朗的网络空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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