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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》实施在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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xinwen.mobi 发表于 2025-10-1 16:27:44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2025年10月1日起,《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正式落地实施,这是我国首次针对平台经济领域出台的专项涉税信息管理制度,将从税收征管、市场公平等多个维度对平台经济产生深远影响。以下从核心内容、主体影响、合规要点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: 一、《规定》核心内容与报送要求《规定》共14条,核心围绕信息报送主体、内容、时限三大维度构建监管框架,具体要求如下:报送主体:涵盖所有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及为网络交易提供经营场所、撮合服务的营利性法人或非法人组织,包括电商平台、外卖平台、网约车平台等。报送内容:分为基础信息和季度信息两类。基础信息需在《规定》施行后30日内报送,包括平台域名、业务类型、运营主体信用代码等;季度信息需在每季度终了次月内报送,核心为平台内经营者(如网店店主)的身份信息(营业执照、身份证等)、上季度收入数据,以及从业人员(如外卖员、主播)的身份与收入信息。但从事便民劳务的从业人员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或无需纳税(如年收入12万元以下),其收入信息可免于报送。特殊豁免:针对平台内从事配送、家政等便民劳务的人员,明确“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或无需纳税的,无需报送收入信息”,避免增加基层从业者负担。 二、对不同主体的影响# (一)平台企业:从“被动合规”到“主动监管”平台需承担信息归集与报送的主体责任,这要求企业升级数据管理系统,实现经营者与从业人员信息的实时监控。例如,需对平台内商户的市场主体登记状态进行核验,对年交易额超10万元但未登记的商户进行提醒。同时,税务部门明确禁止平台以代扣代缴为由向从业人员额外收费,违规将面临查处。# (二)平台内经营者:合规门槛明确,偷逃税空间压缩此前部分经营者通过“多店分拆收入”“隐瞒线下营收”等方式规避纳税的行为将被精准监管。税务机关可通过平台报送数据与经营者自行申报数据比对,识别不实申报风险。例如,同一经营者在多平台开设的网店收入将被合并计算,年交易额超10万元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,可能面临市场监管与税务双重处罚。# (三)基层从业人员:税负不增反减,办税更便捷针对外卖员、快递员等灵活就业人员,《规定》配套公告推出两大利好政策:个税预缴优化:采用“累计预扣法”计算预缴税款,即扣除20%费用及每月5000元减除费用后,按3%-45%累进税率预缴,相比此前“按次20%-40%预扣率”大幅降低预缴金额。月收入6250元以下者无需预缴,年收入12万元以下者扣除专项附加后基本无需纳税。增值税优惠延续:从业人员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,且无需按次申报,进一步减轻办税负担。# (四)市场环境:推动线上线下公平竞争《规定》将有效遏制平台经济领域的“税收洼地”现象。例如,部分不法分子通过“假平台”“包装高收入者为灵活就业人员”等方式偷逃税、骗取财政返还的行为,将因收入信息显性化而难以遁形。专家指出,这有助于消除线上线下税负差异,避免平台间“内卷式”低价竞争。 三、合规风险与应对建议为确保平稳过渡,相关主体需重点关注以下合规要点:平台企业:需在10月内完成三项工作,一是梳理现有商户与从业人员信息,建立分类台账;二是升级数据系统,实现收入数据与税务系统的对接;三是对未登记的商户履行提醒义务,避免因未履行监管责任被追责。平台内经营者:需自查市场主体登记状态,年交易额超10万元的个人经营者需及时办理营业执照,并在网店首页公示;同时如实汇总各平台及线下收入,避免通过变更经营主体、拆分提现账号等方式分拆收入,此类行为将被认定为偷逃税。从业人员:无需过度担忧信息泄露,《规定》明确税务机关对报送信息承担保密义务;若月收入超6250元被预缴税款,可在次年汇算时通过填报子女教育、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申请退税。此次《规定》的实施,标志着我国平台经济税收征管从“以票控税”转向“数据管税”,既通过精准监管维护税收公平,又通过豁免政策保障基层从业者权益。税务部门表示,将通过“宣传辅导+系统调试”双轨模式助力政策落地,目前各大平台的报送系统已基本调试完成,可保障首次季度信息报送顺利进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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