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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场监管总局:餐饮连锁企业不能只收费不管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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xinwen.mobi 发表于 2025-9-30 05:19:17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发布的《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直指餐饮连锁行业长期存在的“只收费不管理”乱象,通过制度创新构建起全链条监管体系。该新规将于2025年12月1日正式施行,标志着我国连锁餐饮监管进入精细化治理阶段。 新规出台的背景与痛点随着连锁餐饮行业的快速扩张,“万店品牌”不断涌现。据《2025中国餐饮连锁化发展白皮书》显示,2024年万店规模以上的连锁品牌占比已达1.5%,较2018年翻倍。但规模扩张背后,总部与门店之间的管理脱节问题日益突出:部分企业通过加盟模式快速圈钱,却对门店食品安全、服务标准缺乏有效管控。例如,某全国性快餐品牌曾因加盟店后厨卫生乱象多次被曝光,其门店数量超万家却因基层监管力量不足难以实现全链条管控;2025年35期间曝光的某黄焖鸡品牌,总部对加盟店售卖隔夜菜、使用变质食材等问题视而不见,最终引发行业信任危机。此前由于缺乏针对性法规,连锁餐饮监管存在两大短板:一是责任主体模糊,总部常以“加盟独立运营”为由转嫁责任;二是监管层级混乱,超大规模企业跨区域经营导致基层监管“心有余力不足”。此次新规的出台,正是为填补这一制度空白。 核心监管措施与创新点《规定》从监管层级、责任体系、执行机制三个维度构建治理框架,形成全方位约束:分级监管精准发力:按门店数量实施三级监管,10000家以上由省级监管、1000-9999家由市级监管、999家以下由县级监管。这种划分既解决了基层监管资源不足的问题,又能根据企业规模匹配相应监管力量。例如,门店超万家的企业将接受省级部门直接监管,每年1月还会根据门店数量变化动态调整监管主体。同时允许省级、市级部门根据风险状况提级监管,增强执法灵活性。责任链条闭环管理:要求企业建立“总部调度、分支机构排查、门店管控”三级工作机制,明确总部每月调度、分支机构每周排查、门店每日管控的频次要求。总部需制定《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》,覆盖从原料采购到应急处置的全流程操作规程,并通过考核评价、人员培训等手段确保制度落地。例如,总部需统一推行“互联网+明厨亮灶”技术,实现对门店后厨的远程监控。刚性罚则强化约束:新规细化了多项违法情形的处罚标准,包括未建立管理制度、未配备安全员、采购查验缺失、转嫁责任等行为均将面临处罚。这种“长牙带刺”的条款设计,改变了以往总部仅靠收取加盟费却无需承担管理责任的局面。 行业影响与未来展望新规实施将对连锁餐饮行业产生深远影响:对企业而言,短期内可能增加管理成本,但长期来看将倒逼行业告别粗放扩张模式。例如,头部企业需重新梳理加盟体系,建立标准化管理流程;中小企业则可借助新规提升品牌公信力。对消费者而言,总部责任的强化意味着食品安全保障力度的提升,尤其是跨区域连锁品牌的服务质量将更趋统一。值得注意的是,市场监管总局表示下一步将针对食品销售连锁、网络食品交易等业态制定类似监管规定。这意味着连锁经营监管将形成全覆盖体系,通过抓住总部这个“火车头”,实现食品安全治理的“四两拨千斤”效应。随着新规落地,消费者有望迎来更安全、更规范的餐饮消费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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